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为做好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的开发利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现对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奥体中心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一)宿迁市奥体中心体育场范围

1.体育场一楼西区8间门面房 w002-w009室

    w002室建筑面积95㎡,w003室建筑面积100㎡,w004室建筑面积111㎡,w005室建筑面积96㎡,w006室建筑面积75㎡,w007室建筑面积70㎡,w008室建筑面积66㎡,w009室建筑面积86㎡。经营范围:可用于办公、培训、体育康复、医疗美容等类项目

2.体育场一楼南区7间门面房S001-S007室

S001可用室建筑面积67㎡, S002可用室建筑面积59㎡,S003可用室建筑面积57㎡, S004可用室建筑面积45㎡, S005可用室建筑面积59㎡, S006可用室建筑面积66㎡, S007可用室建筑面积68㎡,面积59㎡。经营范围:可用于办公、培训、体育康复、医疗美容等类项目

3.体育场一楼北区N001-N009、N013、N014室

    N001室建筑面积91㎡, N002室建筑面积85㎡, N003室建筑面积74㎡, N004室建筑面积46㎡, N005室建筑面积65㎡, N006室建筑面积62㎡, N007室建筑面积59㎡, N008室建筑面积46㎡, N009室建筑面积60㎡, N0013室建筑面积76㎡, N0014室建筑面积68㎡。经营范围:可用于办公、培训、健身、体育康复、医疗美容等类项目。

4.体育场一楼东区E001/E002室建筑面积约2100㎡。经营范围:可用于商超。

5.体育场二楼东区办公室24间V223-V246室

 V223室建筑面积35㎡, V224室建筑面积21㎡,V225室建筑面积24㎡,V226室建筑面积43㎡,V227室建筑面积43㎡,V228室建筑面积40㎡,V229室建筑面积34㎡,V230室建筑面积34㎡,V231室建筑面积41㎡,V232室建筑面积36㎡,V233室建筑面积34㎡,V234室建筑面积34㎡,V235室建筑面积34㎡,V236室建筑面积34㎡,V237室建筑面积36㎡,V238室建筑面积41㎡,V239室建筑面积34㎡,V240室建筑面积34㎡,V241室建筑面积41㎡,V242室建筑面积43㎡,V243室建筑面积43㎡,V244室建筑面积24㎡,V245室建筑面积21㎡,V246室建筑面积34㎡。经营范围:可用于办公。

(二)宿迁市奥体中心体育馆范围

1.体育馆外围北区门面房20间

N019/N020室建筑面积约为86㎡,N021/N022室建筑面积约为90㎡,N023/N024室建筑面积约为96㎡,N019/N020室建筑面积约为86㎡,N027/N028室建筑面积约为110㎡,N029/N030室建筑面积约为85㎡,N031/N032室建筑面积约为85㎡,N033/N034室建筑面积约为85㎡,N035/N036室建筑面积约为85㎡,N037/N038室建筑面积约为90㎡,N043/N044室建筑面积约为80㎡.经营范围:可用于办公、培训、体育康复、医疗美容等类项目

2.体育馆南门右侧门面房建筑面积947㎡。经营范围:可用于健身等类项目。

3.体育馆西门北侧门面房建筑面积818㎡。经营范围:可用于办公、培训、体育康复、医疗美容等类项目。

二、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备完全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报告,法人单位须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三)租赁期内的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支付。

(四)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改变该房屋经营用途和其建筑结构,装修前必须书面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租赁人所有,未经租赁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并就出租房屋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

(六)承租方租赁期间守法经营,在经营管理期间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后果。

(七)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租金底价及租金支付方式:

采取先交租金后经营方式,具体支付条款在《房屋租赁合同书》中约定。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书》的约定支付租金。

四、公告及报名期限:

2023年2月27日-2023年03月0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五、报名登记须带材料:

(一)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个人信用报告;企业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一年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法人单位信用报告。

(二)意向承租人应提供项目规划书,用于报名资格审查与中标后的合同签订。

(三)竞租人可到招租方查阅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招租方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

(四)交纳与标的额0.5倍的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应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

(一)应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17:3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奥体中心行政办公区会议室。

(三)承租方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承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满,出租方将确定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通知,缴纳竞租保证金以确认其参与竞租。如只有一位确定的竞租人,则采取谈判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有二位及以上确定的竞租人的,将以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承租方中标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放弃租赁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奥体中心。

联系人:力银娃

联系电话:15152429195    


宿迁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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